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484.6739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收购股份后,因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10]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大会[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6]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6]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2]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4]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35]
怡达股份(30072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