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4]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187,647,520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5] - 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利益分配、请求召开股东大会等权利[10] 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8][19][2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然有效[3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6]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相应时间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6][47] 制度修订与制定 - 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以促进规范运作[53] - 修订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34项,制定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4项[53][54]
威腾电气(688226)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