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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688226)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威腾电气威腾电气(SH:688226)2025-08-26 10:04

募投项目期限与资金投入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论证是否继续实施[9]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用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14] 协议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资金置换事项[12]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相关内容[13]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14] -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14] - 变更募投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9][20]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0] - 公司董事会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1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3]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报时一并披露[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报时一并披露[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5]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