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有权修订但需股东会审批[33] - 会议记录应记载多项内容并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