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定义 - 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与其他机构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控股超50%(不含),或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设立或并购决策流程 - 经办人员提交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营管理层决议,达披露标准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议案,董事会审议,超董事会权限需股东会审议;未达披露标准由总经理决定[8] 重大事项管理 -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需获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授权批准[10]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1] - 董事等人员任免、离职变动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证券事务部备案[11] 会议管理 - 召开重大会议,议题事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股东会会议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人员参加并汇报情况[12] 信息披露 - 应按公司相关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法定代表人是信息披露及报告第一责任人[14] - 重要事项发生当日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通报并报送书面文件[15] 对口管理 - 人事等部门与公司对应部门建立对口管理关系,总经理负首要责任[16] 财务及审计管理 - 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和一体化管理控制,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门指导、监督和管辖[18] - 需将月报及内部报表在次月7日前,季报、中报及年报在期末10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财务部门[21] - 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审计检查[24] - 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应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22] 资料备案 - 应将企业批准证书等文件资料提交公司证券事务部备案[27] - 召开股东会等会议后当日需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报送重要文件[27] - 有关重大事项汇报材料等应报送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备案[27]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制定[29]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0] - 制度由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制定[31] - 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补充制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9]
华伍股份(3000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