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6] 交流内容与方式 - 交流内容含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0] 沟通机制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设联系电话和邮箱[11]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12]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义务人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股东服务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调研管理 - 与调研方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和信息泄露应对措施[15] 文件管理 - 研究报告发布或使用前需知会公司,有误应改正[16] -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需报告并公告[1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设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18] 工作限制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8] 人员管理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9]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20]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