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301119) -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正强股份正强股份(SZ:301119)2025-08-26 09:44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等[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聘任或解聘[10] - 任职出现五种情形之一,董事会一月内终止聘任[10] 空缺处理 - 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代行人后备案[1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至正式聘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