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0005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制度修订与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经2025年8月2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及子公司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有额外要求[10] - 多类高额或高风险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10] 担保额度规定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获调剂方单笔担保额度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调剂总额不超计担保总额度的50%[15] 后续管理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等[19] - 法务中心负责合同协议审查和处理法律纠纷[20] - 审计部定期核查担保行为[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20]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对外担保致公司损失,对责任人员问责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