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000560)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差错界定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等方面错误遗漏[4] 责任标准 - 业绩预告、快报差异超20%无合理解释需追责[6] - 财务报告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惩处情形 - 情节轻微可从轻,恶劣应从重惩处[9] 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