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0005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制度制定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2025年8月2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制定[1] 选聘流程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通过官网发文件[6][7] - 公司可续聘符合条件事务所,续聘可不公开选聘[8] - 选聘或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选聘标准 - 审计委员会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情况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3][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5]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发现违规董事会通报、股东会可解聘[17][18]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经济或纪律处分[18] - 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1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关注变更事务所等情形[18]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