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0023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科远智慧科远智慧(SZ:002380)2025-08-26 09: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2]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4] - 会前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 为保证有效行使职权提供必要条件[2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2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25]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