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0029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等证券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