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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0029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华阳国际华阳国际(SZ:002949)2025-08-26 09:4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下设审计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6]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10] - 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24]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通知[16]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6] 其他 - 审计中心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22] - 审计中心成员等可列席会议[24]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28]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