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3015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