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3015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之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 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