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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华远浙江华远(SZ:301535)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 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