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00133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四川黄金四川黄金(SZ:001337)2025-08-26 09:43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1][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防范措施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4] - 禁止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定期检查[6]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6]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 财务总监发现占用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并抄送董秘[9] 处理流程 - 董事长10日内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集临时会议[10] - 控股股东无法清偿,公司到期后15日内申请或诉讼[10] 以资抵债 - 抵偿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12] - 以资产评估值或经审计账面净值为定价基础[12] - 独立董事就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12] - 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2]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责任人[14]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处分相关责任人[14] - 占用资金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6]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1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