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及股权 -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首次发行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6日在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279729元,股份总数为11127972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4] - 高长泉等5人及机构认购股份,高长泉占比38.2327%[14] 股份转让及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及规则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5][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对外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7] 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总经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7] 财务及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1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重大投资及支出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116] 公司合并及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2] 章程相关 -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5]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公司章程(202508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