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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SH:688577)2025-08-26 09:4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3]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董事委托出席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通知要求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含会议日期和地点等内容[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9] 提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19]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有审计报告相关要求[22]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情况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相关内容,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5][27]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