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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兴欣新材兴欣新材(SZ:001358)2025-08-26 08:3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履职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职[16]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8]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