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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兴欣新材兴欣新材(SZ:001358)2025-08-26 08: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缓开或缓议应采纳[13] - 以举手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5]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职[13] 实施细则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