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002718)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 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友邦集 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制度,是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 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 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 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 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