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个独立董事职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名单[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过往任职常缺席董事会2次,提名人应披露理由[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1] 审计与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6]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专门会议召集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4]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5] 异议处理与报告 - 两名及以上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5] 信息披露与费用承担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办理披露[3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津贴标准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高管的股东[38]
苏州科达(603660)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