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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603660) - 提名委员会制度
苏州科达苏州科达(SH:603660)2025-08-26 08:02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 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 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 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 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