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603660) - 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度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战略的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 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与ESG委员会")。为确保战略与ESG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及ESG相关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ESG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