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股本 -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42407亿元“科达转债”转股,新增股份3811.1865万股[3] - 2025年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剩余限制性股票429.335万股[3] - 2025年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324.368万股[4] - 公司总股本减少753.703万股,注册资本减少753.703万元[5] - 公司总股本由4.98613863亿股增加为5.29188698亿股,注册资本由4.98613863亿元增加为5.29188698亿元[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股东首次公开发售股份1250万股[10] 经营范围 - 公司拟增加“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等经营范围[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条款更新为5.29188698亿元[7] - 公司章程修订后,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条款更新为5.29188698亿股[9] - 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46] - 原监事会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46] 股东与股东会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22]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2名以上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23] - 换届选举或增补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现届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产生[23]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4][4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4] - 董事会中有1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4]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6]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为二年[2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28] - 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同类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授权董事会审批[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授权董事会审批[2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0]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1]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31]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4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1]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2]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2]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4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43] - 公司因解散事由出现,应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3]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4]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申请破产清算[45] - 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行职责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5]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有效期限至变更登记办理完毕[4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6]
苏州科达(60366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