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日常工作 -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资料、提供联络和会议组织等[7] 职责范围 - 提名工作向董事会提人员和构成建议等[9] - 薪酬与考核制定标准、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10] 会议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施行办法 - 本办法自印发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