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议案提出人应提前15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应提前3日发变更通知[9] 委托出席 - 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不委托已接受2名委托的董事[12] 决议通过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4]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4] 其他规则 - 未通过提案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1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15] - 董事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15]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越权[15]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15] - 秘书做好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秘书负责[18]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