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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中伟股份中伟股份(SZ:300919)2025-08-25 14:28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需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2] 担保限制条件 - 申请担保人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为其提供担保[7] - 公司曾为申请担保人担保发生银行借款逾期等情况,至本次申请时尚未偿还或未落实有效处理措施,不得为其提供担保[7] 担保办理与管理 - 对外担保由融资部门经办、法务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办理[16] - 融资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6] - 法务部门协同融资部门调查评估,负责起草审查文件等工作[16]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6] 担保后续处理 - 相关部门应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董事会[17] - 被担保人违约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7][18]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董事会[1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处理违规担保行为[18] - 公司应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1]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需报股东会批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