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5] 人员补选与确定时间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职务解除与移交时间 - 特定情形下公司30日内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任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8] 义务与追责时间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辞职或任期结束后5年内有效[10]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任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7]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