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批资产总额占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交易[6] - 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资产总额占比超50%交易[6]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董事长审批资产总额占比低于10%交易[8] 部门职责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提建议[12]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核算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等[12] 决策流程 - 短期投资需财务部预选、提供资金流量表并按权限审批[14] - 长期投资超总经理权限报董事会,超董事会权限报股东会[14][15] 项目实施 - 已批准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实施[17] - 经营管理班子监督项目运作及管理[18] 合同审核 - 长期投资合同需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17] 特殊情况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论证[17] - 公司出现四种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20] - 公司出现四种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1] 人员派遣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董事、监事[23]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3] 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28] - 交易标的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