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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0030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大洋生物大洋生物(SZ:003017)2025-08-25 14: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6] - 选聘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2]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担任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3] 改聘与监督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时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5][1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