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5-08-25 14: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 尔斯真空器皿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或"委员会")是按照 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和人选提名提出意见。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 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行并履行职责; 第 1 页 共 7 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