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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5-08-25 14: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参与对内审中心负责人的考核。 (2025 年 8 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健全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内部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所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适用于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 进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审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独立客观、实事求是、廉洁审慎 的原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中心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内审中心是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下属常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