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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同宇新材同宇新材(SZ:301630)2025-08-25 14: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7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6]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张驰持股1199.73万股,持股比例39.9911%;苏世国持股783.97万股,持股比例26.1323%等[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等[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享有获得股利分配等权利[28][29]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6]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等职权[42]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10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09] 决策与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 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9]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4] 信息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披露[14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相关内容[89] 人员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