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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宇新材同宇新材(SZ:301630)2025-08-25 14:28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当然成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对董事会负责[8] - 证券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交评审意见[10] 会议规定 - 正常会议提前3天通知,会前3日提供资料[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可现场或非现场会议,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