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4] 交易与审批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6] - 关联方资金往来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并签订关联交易协议[7][10] - 财务部门支付关联方资金需严格审查[8][9] 责任人与处理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2]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并以多种方式偿还[13]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协助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16] - 全体董事应严控关联方担保债务风险并承担连带责任[16] - 公司或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给予处分[16]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8]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