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会议安排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8]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时长不少于两小时[8]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11]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向证券部预约,经董事会秘书同意[16] 信息披露与调研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采取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活动信息[15] 活动记录与回复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0]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需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22] 股东沟通与信息管理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通过互动易与中小股东沟通[2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23] - 指派董秘和证代负责查看互动易提问并及时处理[24] - 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24]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24] - 非正式公告信息需经证券部审核、董秘审批发布[25] - 证券部需关注相关人员媒体信息防止重大信息泄露[25] - 投资者关系活动泄露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公告[25] 责任与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相关人员应承担责任[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