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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星徽股份星徽股份(SZ:300464)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权;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 格,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