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星徽股份星徽股份(SZ:300464)2025-08-25 14:2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股东会召集持股比例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9]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