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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宝泰隆宝泰隆(SH:601011)2025-08-25 13:34

公司治理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3 - 4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8]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17] 权限规定 - 总裁可行使100万元(含)以下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权限[11] - 总裁行使100万 - 1000万元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资金、资产运用,需经总裁办公会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董事长[11]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且低于1000万元[19] 报告制度 - 总裁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2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总裁三日内报告工作[23] 款项支出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