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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003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中岩大地中岩大地(SZ:003001)2025-08-25 13: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