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0030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 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条 董事会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