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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003001)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岩大地中岩大地(SZ:003001)2025-08-25 13:2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 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 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