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814.66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162.1335万元,股份总数为10162.13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22] 股权相关 - 公司发起设立时,应发祥、薄玉娟各持股7105000股,持股比例35.525%;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5790000股,持股比例28.950%[20][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份回购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部分情形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部分不超三个月[26]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触发时,董事会应与股东沟通股份回购意见[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44]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通过[5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80]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8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93] 内部审计与内控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7][198] -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98][199]
骏成科技(301106)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