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目的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1]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股东会等[10] 工作要求与安排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11]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12]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5]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6] 人员与组织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开展,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21][24][25]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24] 资料存档与活动记录 - 接待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存档期限十年[32] - 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司应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33] 其他规定 - 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发表报告时,应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33] - 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7] - 接待特定对象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9][30]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0] - 董事等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需知会董秘,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存档[30] - 接待完毕后,董秘办索要预发稿件核对,复核同意后方可发布[32]
骏成科技(3011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