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300103) -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子公司定义与人员构成 - 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4] - 子公司董事会中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应占半数以上[9] - 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中公司委派或推荐监事应占一半(含)以上[11] 会议与决议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3个工作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1] - 子公司决议后5日内将相关议案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1] 人事管理 - 分、子公司中层以上人事任免报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审查、备案[15] - 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经财务总监审核、总裁办公会审批[19] 财务与预算管理 - 分、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裁办公会审批[19] - 分、子公司按要求及时编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和报告[20] - 分、子公司财务报告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裁办公会审批或备案[30] 资金与担保管理 - 未经授权分、子公司无权对外投资等体外资金资助[22] - 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担保,反担保除外,担保方案经多部门审核决策[23] 交易与合同管理 - 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程序上报审核、审批,重大交易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6] - 分、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向公司相关部门报批和报备,重大合同审核归档[28] 信息与制度管理 - 分、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总经理每年向集团董事会述职一次[30] - 分、子公司诉讼和仲裁事项经多部门审核、审批、披露[31] - 分、子公司制度报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审核,审计合规部审计监督[33] 其他管理 - 分、子公司对外捐赠经审核、审批,建备查账簿并接受检查[35] - 分、子公司红头文件等档案报送集团相关部门归档[37]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