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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3001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达刚控股达刚控股(SZ:300103)2025-08-25 13:2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审议[35]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会议出席与发言 -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需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21] - 出席会议人员相关凭证有虚假等情形视为资格无效[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6]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不超两次[26] 决议通过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决议撤销与资料保管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2]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4] 规则相关 - 当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46] - 规则相关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9]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9]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4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