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高管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需履行报告义务[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视为重大风险[15]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2]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当日报告决议情况[22] - 与有关当事人签署重大事件协议当日报告协议主要内容[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依法披露前不得对外泄漏[2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当日内报告[2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29]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7]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29]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3]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达刚控股(3001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