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部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生效,高管辞任自报告收到生效[9] - 董事任期届满特定情形仍需履职,辞任需60日内补选[10]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人选[11]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离职交接 - 董高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7]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违规致损董事会追责,有异议10日可申请复核[20] 任职限制 - 董高存在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职务[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3]